每 日 灵 修


八月一日

上帝所默示的

  “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,于教训、督责、使人归正、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。”提后3:16

  圣经自述乃上帝所著,然而却是借人手写成的;而各卷中不同的笔调,也表现了作者的不同性格。圣经中的真理固然“都是上帝所默示的,”(提后3:16)但却是用人的言语表达出来。那位无穷者曾借着祂的圣灵,光照祂众仆人的心思意念。祂曾使他们看见异象和异梦,表号和象征;得到真理之启示,然后用人的话语将这些意念具体表达出来。

  十条诫命是上帝亲口颁布,亲手书写的;完全是上帝的作品,而并非人的作品。可是圣经全书乃是用人的话语表达上帝所赐的真理,这就显明了上帝与人的联合。这一联合也存在那位既是上帝的儿子,同时也是“人子”基督的性格上。这样,“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们中间”(约1:14)这一句话,在基督是真实的,在圣经也是如此。

  写作圣经的人既生存于不同的时代,他们的身分职业既不相同,而智力和属灵的天赋也各异,所以圣经各卷的文体有着很大的区别,而所彰显主题的性质也各有不同。这些不同的作者因用了不同的语气;故往往对于同一的真理,一个人比较另一个人表达的更为明显。所以一个题目经过几个作者从不同的角度和关系上去发挥,对于一般肤浅,不求甚解,或有成见的读者,或许会显着有自相矛盾之处;但一个审慎,敬畏上帝,而有清晰眼光的读者,却能看出其中的和谐。——善恶之争导言第1,2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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